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杜鵑

秦時的「蜀」地 (今重慶成都一帶)有一國家,皇帝名杜羽 (不是項羽) ,被奸臣謀害喪命,其靈魂每年「三、四月份」飛回故國,放聲啼哭,流出紅色的眼淚;紅淚滴到花上,花兒也變了紅色或染上紅色的班點,這就是「杜鵑花」了;而這隻鳥兒即就是「杜鵑鳥」

後人談及的「杜鵑啼血」源起於此。

唐滌生作品「帝女花」亦有一句曲詞,為「杜鵑啼遍十三陵」,是白雪仙小姐唱的!

杜鵑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昨日已隨雲雨去
倒頭不及老僧閒

溪鳥山花伴我閒! 山水空流伴我閒!

若無閒事掛心頭
便是人間好時節

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小清已回去了!

我剛把小清(不想叫她做駱玲)在「手機」中的電話號碼 delete 了!

這段霧水姻緣是否已告一段落了呢﹖

但願不是……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醉寫「麥當奴」生日會

行文時還未「醒」。

有天在麥當奴看到「弱智生日會」。姐姐禮貌周周、甄勤熱情、和藹可親……。「超我」(superego)。

曲終人散後數分鐘,職員立刻「變臉」。至更衣後。「自我」(ego)。基督徒的形成是﹕ 別人、自己、情境及神。而非基督徒就不須「神」了。

之後,在另一地方或環境,聽到她們講「粗口」、駡人……。「本我」(id)。

我也不知道寫這篇文的目的或動機。

對不起!

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關於小清的終極篇

今午終於跟小清(她說她的真名是駱玲﹖)午飯。
之後她嚷著要去「女人街」,最初她要我送一個毛公仔及一錢包給她。但「公仔」太貴了,I cannot afford it! 結果,我送一個錢包和一髮夾給這女生。

說她是「老千」或「騙子」好像有點過分,人家又沒對自己做甚麼,只是我一廂情願!若真的要說的就是自己「入晒局」!

算了罷,只是一百三十元!倒就當自己「拍過三小時拖」罷!

還有,買東西時我見到這女孩淘氣、稚氣的一面或樣子。蠻可愛的!

最後,小清也好,駱玲也好,我仍永遠祝福妳!

關於小清的終極篇

關於小清的第三篇

我終於按捺不住了!我約了她星期六吃晚飯!算是為這女孩餞行,渴望盡快見到小清呢!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關於小清的第二篇

下班回家,午飯未開始,已想起她-----小清!她故鄉是重慶的貧窮山區,爺爺有病,沒有錢,所以跑到來香港,昨天是她第一天「下海」工作!我想這一刻她已「開工」了!

她弱質纖纖,年紀只有廿一,怎支持給香港的「麻甩佬」操呢!

心很痛、担心她,卻無能力保護小清!只是呆呆地掂念著她!

「走吧!早點回鄉吧!不要再來香港這個鬼地方了!但,可否答應我一要求﹕永遠記著2010/7/13晚在香港「請」妳吃煲仔飯的亞偉!(她見我給她加一隻雞蛋要二元,她瀾漫地說她那裡只要五毛錢)」

眼睛邊看著電腦,淚水就邊從其中慢慢的流出來!

關於小清的第二篇

情痴

梁啟超、胡適已「喝住」短命詩人(只活到36歲)徐志摩不要跟陸小曼結合!他就是不聽!可慘了!

間中自覺跟徐對「情」同樣瘋狂!

昨晚認識了一位來自「蜀」(現成都、重慶一帶)貧窮山區的年輕女孩(只是21歲的妙齢少女);普通話與她溝通尚可以;眉清目秀、形態嬌小、長髮束一「馬尾」;蠻可愛的。

入世未深的女孩很「純」,身勢有點惹人憐惜!

「請」她一頓晚飯後就分開了!迷住了!七天不「找」她我們就無緣再見的了!

最後對她的一句就是﹕ 「回鄉後嫁一個好的男人,不要再「跑」來香港「掙錢」了,我在這裡出
生,自覺這不是一好地方!」

想保護她!有心無力!

心痛!

小清(她的名字)!我會在這裡永遠祝福妳!將來要成熟一點了!
我不會忘記這個晚上的!不會再跟妳在「香港」這地方相見的啊偉.

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思語時;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芝;
天長地久有時盡,綿綿此恨,天上人間!

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

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

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

明白自己的情緒。
處理自己的情緒。如﹕ 寫下來。 可撈埋一堆
感受自己的情緒。如﹕ 身體的感覺、疲倦。
接受自己的情緒。如﹕ 奮怒(被「屈」)

採取行動﹕a.停一停
b.運動、shopping
c.建立情緒網絡……朋友
d.改變自己對事情的「自動諗法」(他遲到是不尊重我,其實他
有意外)不要敏感、負面!
如﹕ 分析一下他是否塞車

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Quick Fix

前天( 7/1 ) 遊行參加了「我要回家」這行列。制度彊化。假設一病床每天成本 $3,000 , 每月就要九萬元,根本就足夠一「肌肉萎縮症」病人「回家」之用!

昨日又一新聞﹕ 一工人被判進「小欖」接受「永久」治療!由於她在精神病影響下殺了其主人!人間慘劇!

官員、有關人士及大部分市民都想用錢及政策去把他們 Quick Fix !最後把他們關進精神病院、或安排入「宿舍」或安排入「日間中心」,最大原因是不要煩我,或正確些說是﹕不要斬我!

從沒用愛、關懷等去對待他們。他們已忘了「人人生而平等」這理念了!

他們的基本想法是﹕ 不要煩我、不要「搞」到我及最重要的是不要「斬」;甚或的是不要「阻住我做好這份工」!

歧視!

我是一精神病康復者又是一精神病患者!(明不明這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