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安靜!
懂得享受「寧靜」是明智之舉!!
懂分配時間----回家不一定要開收音機、電視、電腦……
靜靜地吃頓飯、看看書、享受淋浴………!!
在「寧靜」中會有 Insite!!! Do you believe it?
「安靜」帶來很多好處!
懂分配時間----回家不一定要開收音機、電視、電腦……
靜靜地吃頓飯、看看書、享受淋浴………!!
在「寧靜」中會有 Insite!!! Do you believe it?
「安靜」帶來很多好處!
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
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要感謝和回應神的恩典----關懷身邊有需要的人!
在北角春秧街天橋底執紙皮的那兩個婆婆已「冇執」了!( 因食環處常去「清場」! ) 我已差不多年多沒去探她倆了!!求主保守她們的健康及經濟狀況!!!
神看重我們的心意,而不是看我們的能力多寡!!
施不是比受更有福,而是﹕施與受同樣有福!!( 不是每個露宿者都接受你「那飯盒」的----你或許要跟他「傾好耐計」他才肯吃你「那飯盒」的!! )
神看重我們的心意,而不是看我們的能力多寡!!
施不是比受更有福,而是﹕施與受同樣有福!!( 不是每個露宿者都接受你「那飯盒」的----你或許要跟他「傾好耐計」他才肯吃你「那飯盒」的!! )
有一些婆婆就是因常被「清場」而連執紙皮的微薄收入也不能「搵」了!
較早前,我的討論集中在「具權力」的執法人員,是否只要當一部盲從法律條文的機器。
看了《明報》,聽罷《左右大局》,發覺權力固然是十大武器之首;但一眾旁邊花生友所展現的「涼薄」和「自私自利」,更加是毒死香港「人情味」的最大元兇。
記得讀書時學過一種現象叫NIMBY(Not In My BackyYard Syndrome),直譯大意是「別放在我家後園」症候群。NIMBY指的是巿民認同社區應該有焚化爐、堆填區及污水廠等厭惡性設施,但請不要將選址落戶在我的社區,以免帶⋯⋯來環境、經濟及社會的負面影響。香港的經典例子還有麗晶花園反對興建愛滋病中心,麗港城反對精神病康復者活動中心,梅窩居民反對正生書院遷校等;當然更極端的還包括有人投訴屋苑有青蛙叫,雀仔叫等等。
執紙皮的婆婆和伯伯,就是這批人心目中的NIMBY。他們滿口仁義,盡顯包容,聲稱沒有趕盡殺絕。他們理直氣壯,認定自己的行為「不盡」和「不絕」,只因不是親口去「趕」親手去「殺」,他們認為透過投訴假手於人代勞已經是大恩大德。然而,連申訴專員公署也搬出來,非要別人無啖好食不可;我想問,那份口口聲聲的包容含「真」量有幾多呢?
「我冇話唔俾你執,但你唔好擺晒啲紙皮喺街吖。」也是一個披著「好人」面具的狡辯包裝而已,情形就如「我冇話唔俾你示威,但你唔好俾人見到個示威牌吖。」或「我冇話唔俾你表達意見,但你唔好問埋啲令領導人尷尬的問題吖。」甚至屈機如「我冇話唔俾你食飯,但你唔好開口吖。」那些紙皮放在後巷你又投訴,放在行人道你又投訴,放在馬路你又投訴;我實在想問,剛執拾的紙皮不是暫時放在街上,難道婆婆應該高價租個舖位來放紙皮?
另外,有些人為了顯示他相信的世界有人恃老賣老,於是生安白造婆婆「有樓有大把錢」,甚至乎老作婆婆對白:「告我囉,社工會同我打官司。」真係唔該晒,你的大話屈了婆婆外,更屈了社工這行業,請不要用TVB的九流對白來堆砌一個妖魔化的長者故事。
坦白說,若事事跟足指引來做,將街道「商場管理化」,完全套用由上而下的管治文化;也許街道可以做到整齊清潔,人們亦有秩序,但那份「人情味」便會隨之扼殺,各街坊或店舖最終也要過著嚴刑律法的規訓生活了。
再者,太行政,太官僚,太冷漠,只會讓社會製造更多的「不看見」。
我仍然嚮往,公共空間的經營,理應是由下而上,透過街坊之間的人情味、包容和體諒堆砌出來的。拜託!香港的商場已經夠多了,請不要把我們的街道、公園或其他公共空間也管理成商場吧。
一個秩序井然的城巿,不等如一個快樂的城巿。
一個懂得去投訴的人,也不一定是理直氣壯的人。
一個被傳媒建構成影響環境衛生的執紙皮婆婆,更不一定是全面事實。
她被欺負,沒有能力反駁,也沒有平台道出另一面的事實,只因她正正是社會上最被忽視的一群;她的委屈,有誰願意聆聽?有誰願意為她平反?
看了《明報》,聽罷《左右大局》,發覺權力固然是十大武器之首;但一眾旁邊花生友所展現的「涼薄」和「自私自利」,更加是毒死香港「人情味」的最大元兇。
記得讀書時學過一種現象叫NIMBY(Not In My BackyYard Syndrome),直譯大意是「別放在我家後園」症候群。NIMBY指的是巿民認同社區應該有焚化爐、堆填區及污水廠等厭惡性設施,但請不要將選址落戶在我的社區,以免帶⋯⋯來環境、經濟及社會的負面影響。香港的經典例子還有麗晶花園反對興建愛滋病中心,麗港城反對精神病康復者活動中心,梅窩居民反對正生書院遷校等;當然更極端的還包括有人投訴屋苑有青蛙叫,雀仔叫等等。
執紙皮的婆婆和伯伯,就是這批人心目中的NIMBY。他們滿口仁義,盡顯包容,聲稱沒有趕盡殺絕。他們理直氣壯,認定自己的行為「不盡」和「不絕」,只因不是親口去「趕」親手去「殺」,他們認為透過投訴假手於人代勞已經是大恩大德。然而,連申訴專員公署也搬出來,非要別人無啖好食不可;我想問,那份口口聲聲的包容含「真」量有幾多呢?
「我冇話唔俾你執,但你唔好擺晒啲紙皮喺街吖。」也是一個披著「好人」面具的狡辯包裝而已,情形就如「我冇話唔俾你示威,但你唔好俾人見到個示威牌吖。」或「我冇話唔俾你表達意見,但你唔好問埋啲令領導人尷尬的問題吖。」甚至屈機如「我冇話唔俾你食飯,但你唔好開口吖。」那些紙皮放在後巷你又投訴,放在行人道你又投訴,放在馬路你又投訴;我實在想問,剛執拾的紙皮不是暫時放在街上,難道婆婆應該高價租個舖位來放紙皮?
另外,有些人為了顯示他相信的世界有人恃老賣老,於是生安白造婆婆「有樓有大把錢」,甚至乎老作婆婆對白:「告我囉,社工會同我打官司。」真係唔該晒,你的大話屈了婆婆外,更屈了社工這行業,請不要用TVB的九流對白來堆砌一個妖魔化的長者故事。
坦白說,若事事跟足指引來做,將街道「商場管理化」,完全套用由上而下的管治文化;也許街道可以做到整齊清潔,人們亦有秩序,但那份「人情味」便會隨之扼殺,各街坊或店舖最終也要過著嚴刑律法的規訓生活了。
再者,太行政,太官僚,太冷漠,只會讓社會製造更多的「不看見」。
我仍然嚮往,公共空間的經營,理應是由下而上,透過街坊之間的人情味、包容和體諒堆砌出來的。拜託!香港的商場已經夠多了,請不要把我們的街道、公園或其他公共空間也管理成商場吧。
一個秩序井然的城巿,不等如一個快樂的城巿。
一個懂得去投訴的人,也不一定是理直氣壯的人。
一個被傳媒建構成影響環境衛生的執紙皮婆婆,更不一定是全面事實。
她被欺負,沒有能力反駁,也沒有平台道出另一面的事實,只因她正正是社會上最被忽視的一群;她的委屈,有誰願意聆聽?有誰願意為她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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