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有感而發!

剛看完了"鏗鏘集",內容關於大陸孕婦來港產子問題,又哭!

做成「醫療負擔」,對本地孕婦不公平外,我還有其他問題想談談……

丈夫是本港居民而太太是「大陸人」就不能在香港「生」!他說不公平,若太太最後也預約不到床位,就迫於無奈要將 BB 打掉!公平嗎﹖!他倆是窮人呀!大陸孕婦只要能負擔,(十萬﹖廿萬﹖三十萬),總之「有錢」,就有人有辦法!

最後,節目提到﹕將來香港的一大問題!(醫療、房屋、教育、福利……)還有,試想想就現時計起,三十年後香港的人口結構是怎樣﹖!會否引起很大的社會問題﹖!

最終一談﹕一大陸媽媽說希望她們因有了兒子後,她們還應有「居留權」、一年期的雙程證!天呀!!!
議員們,你們能否幫幫手------修例啦!

這個香港究竟是個甚麼鬼地方﹖!曾生、周生!可否答答我這小巿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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